监管框架

2025年6月27日,越南政府发布第222/NQ-CP号决议,正式在越南创建国际金融公司。在这一历史性声明之后,企业和投资者一直在寻求有关越南发展和管理 IFC 计划的更详细指导,包括其将提供的特殊机制。

随着越南 IFC 于 2025 年 12 月 21 日在总理范明征的领导下正式启动,等待终于结束了。在活动中,政府推出了八项新批准的法令,概述了第 222 号决议的关键方面。这些法令建立了完整的法律和监管框架为国际金融公司制定政策,确保该中心能够在 2025 年底前开始运营,具有强大的竞争力和坚实的基础。

副总理兼国际金融公司执行理事会主席阮和平指出,政府计划通过以下方式开始实施该框架:h 法令。这些法令将根据实践经验定期进行审查、修改、补充或更换,以完善制度。一旦证明其稳定的功能,这套法令将正式成为国际金融公司的专门法律或法律法规。

此外,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新《国际金融公司专门法院法》将通过纳入普通法原则并允许任命外国法官,使国际金融公司的法律框架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

关于设立越南国际金融公司的指导性法令

法令

主题事项

生效日期

主要范围

第 323/2025/ND-CP 号法令

在越南

2025年12月18日

提供有关第222号决议第8条和第9条的详细指导。

第 324/2025/ND-CP 号法令

适用于 IFC 的财务政策

12 月 18 日, 2025

实施第 222 号决议第 10、11、12、18、19、24、26、27 和 31 条,规定 IFC 内的财务机制和激励措施。

第 325/2025/ND-CP 号法令

国际金融公司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12 月 18 日,2025

详细介绍了适用于 IFC 内运营的实体和工人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第 2025 号法令326/2025/ND-CP

国际金融公司的土地利用和环境政策

2025年12月18日

根据第 222 号决议为国际金融公司内部的土地分配、土地使用和环境管理提供指导。

第 327/2025/ND-CP 号法令

国际金融中心外国人出入境和居留政策

2026年1月17日

规范主要外国投资者、专家、经理、高技能工人及随行家属

第 328/2025/ND-CP 号法令

IFC 内的国际仲裁中心

2025年12月18日

管理国际仲裁中心的建立和运营,包括创始人和仲裁员的标准。

第 329/2025/ND-CP 号法令

国际金融公司的银行、外汇、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

12 月 18 日, 2025

规范国际金融公司内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的许可和运营、外汇管理以及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措施。

第 2025 号法令330/2025/ND-CP

国际金融公司的商品交易所业务

2025 年 12 月 18 日

根据第 222 号决议规定了国际金融公司内商品交易所的建立和运营规则。

新规则的范围IFC

根据第 323/2025/ND-CP 号法令(“第 323 号法令”)详细规定的第 222 号决议,越南 IFC 将位于胡志明市和岘港市的两个不同中心,每个中心提供不同的功能。

IFC 由多个运营分区组成,包括:

  • 金融贸易
  • 银行服务区;
  • 证券及商品交易区;
  • 办公区;
  • 仲裁中心;
  • 法院;
  • 胡志明市和岘港IFC管理机构指定的其他功能区。

胡志明市IFC:综合性资本和金融服务中心

胡志明市IFC是越南的主要金融机构商业和资本中心,拥有全面、多元化的金融生态系统。其主要目标是专注并拓展传统和专业金融服务,促进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之间的强大协同效应。

岘港国际金融中心:创新驱动的新产品沙盒

与胡志明市的中心不同,岘港国际金融中心定位为创新导向的金融中心,与数字技术、可持续金融和更广泛的创新生态系统紧密结合。其核心使命是作为新金融模式的受控测试和部署平台,在数字资产、数字支付、专业交易平台和交易所方面发挥先锋作用。

位置

面积

行政边界及位置

发展方向

主要功能焦点

胡志明市

约898公顷

  • 位于西贡行政边界内胡志明市安庆区、滨城区和守添市区。
  • 指定区域以武文杰街 - 河德正街 - 阮公楚街 - 南奇奎义街 - 黎端街 - 孙德升街 - 阮友景街 - 涅禄 - 西义运河 - 西贡河为边界。兰英别墅区-陈白腾街-陈瑙街-守添新区北部和东北边界-七号街-Ca Tre运河-西贡河-武文杰街。

发展成为综合性、多元化、金融生态系统完善的国际金融中心。

  • 资本动员;
  • 投资;
  • 支付;
  • 金融产品发行与交易;
  • 资产管理;金融科技;
  • 绿色金融;
  • 其他产生强大生态系统协同效应的传统和专业金融服务。

岘港市

约300公顷

由多个指定地点组成,包括:

  • 安海区(6.17公顷:A12、A13、A14、A15和A*地块);
  • 海州区第二软件园(20层IT大楼,0.12公顷);
  • 海州区顺福大桥通道西北侧(9.7公顷);
  • Nhu Nguyet和Xuan路口海洲区 Dieu 街道(1.98 公顷);
  • 阮达成街对面的拟建沿海填海开发区内约282公顷。

发展成为与创新、数字技术和可持续金融紧密结合的现代化国际金融中心。

  • C新金融模式的受控沙箱;
  • 数字资产;
  • 数字支付;
  • 专业交易平台和交易所;
  • 供应链金融;
  • 第三方金融服务;
  • 非存款贷款机构,以补充传统金融市场。

主管机构

越南国际金融公司设有主要机构,负责战略监督、日常管理、监管监督和争议解决。

国际金融公司执行理事会

执行理事会是国际金融公司的最高协调和协调机构。战略机构。它由总理设立,负责批准发展战略、路线图和运营条例,解决胡志明市和岘港之间的城市间协调问题,并提供总体政策方向。

该委员会得到一个由国内和国际组成的顾问委员会的支持财务和法律专家。

国际金融公司管理机构

胡志明市和岘港的市级国际金融公司管理机构是主要的运营监管者和管理者。

作为各市人民委员会下属的专门管理机构,它们负责监督许可、会员注册、基础设施发展、一站式行政程序、金融科技和沙盒计划,以及各市内国际金融公司活动的日常管理。地点。

国际金融公司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作为国际金融公司的独立监督和执行机构。总部设在胡志明市,可选择在岘港设立分公司,负责检查、监督、合规监控、风险管理和违规处理。该机构还监督受控试点(沙盒)机制的实施和评估。

国际金融公司争端解决关于机构

国际金融公司内部产生的争议通过由专门法院和国际仲裁中心组成的双轨争议解决框架进行处理。

该结构旨在为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提供高效、可信和国际一致的金融和商业争议解决机制。

越南国际金融公司的合格会员

越南国际金融公司的会员是经过正式注册、认可或许可的实体根据第222号决议及其实施条例,在国际金融公司内设立和运营。

在该框架下,国际金融公司成员包括以下类别:

  • 商业银行、外国银行分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
  • 投资和资产管理实体;
  • 市场基础设施组织;
  • 金融科技和数字资产组织;
  • 专业服务亲viders;
  • 非金融实体;
  • 政府规定的其他实体。

适用语言

为营造友好的国际融入环境,IFC将同时使用英语和越南语,并以英语作为交易和运营的官方语言。国际金融公司内进行的大多数程序和文件都需要使用英语,并可选择越南语翻译,包括:

  • 行政程序;
  • 成员之间的交易;
  • 成员与外国组织或个人之间的交易;
  • 争议解决;以及
  • 所有统计、财务、技术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同时,国际金融公司中心范围内的法规和规则必须以英语和越南语发布。

越南国际金融公司的外汇管理

根据第 329/2025/ND-CP 号法令(“第 329 号法令”),越南etnam 引入了全面的外汇管理框架,特别是关于 IFC、海外市场和越南其他地区之间的资本流动。

IFC 成员使用外币账户

根据第 329 号法令,IFC 成员企业必须使用在成员银行开设的外币支付账户(成员资本账户)进行一系列明确的跨境和国内投资活动。其中包括:

  • 向外国个人和组织借款;
  • 向外国实体和国内借款人提供贷款;
  • 国际金融公司向海外市场进行境外投资;以及向外国实体和国内借款人提供贷款。
  • 从国际金融公司向越南其他地区投资。

这种基于账户的方法旨在确保国际金融公司内外资本流动的透明度、可追溯性和有效监督。

外国投资者的出资和利润汇回

外国投资者必须进行所有通过在成员银行开设的外币资本账户进入国际金融公司的境内投资交易。将来自国际金融公司的投资资金、利润和其他合法收入转移到境外时也必须使用相同的账户。

对于上述范围内的所有转移,投资者和国际金融公司成员必须明确说明每笔汇款的用途。这是成员银行根据监管要求核实、记录和处理交易的基础。

国际金融公司对越南其他地区的投资

对于国际金融公司投资到国内市场产生的交易,成员必须通过其成员资本账户转移资金。

如果国际金融公司成员是企业,第 329 号法令要求遵守适用于越南国家银行指导的外国直接和间接投资的外汇规则。越南。

国际金融公司的对外投资

第 329 号法令区分了义务根据IFC成员股权结构对外投资:

  • 外商独资成员:这些成员无需登记或修改与对外投资相关的外汇交易。但所有资金划转仍必须通过会员资本账户进行,并遵守第329号法令规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
  • 非独资会员:这些会员在划转资金前必须向国际金融公司管理机构登记与直接对外投资相关的外汇交易。任何后续变更也必须注册。投资资本、利润、合法收入和间接对外投资必须通过成员资本账户转移。

路线图和发展计划

越南建设国际金融公司的战略遵循分阶段、机构驱动的计划,平衡当前的国际金融中心随着未来政策的增强和基础设施的发展,运营将得到改善。

最初的重点是快速建立中心、开发支持性生态系统并确保监管准备就绪。随着时间的推移,该计划旨在引入多元化、有竞争力的特色,以吸引资本、人才和全球金融机构,同时保持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该法令生效后五年内,国际金融公司执行理事会将:  

• 对国际金融公司的运营进行初步审查和评估,并向政府报告;

• 如有必要,在符合安全和效率条件的情况下,提出重组方案,以实现更加精简和统一的模式,同时确保两个地点的运营不间断。

时间表

领导机构

核心目标a和行动

2025-2026年:初始推广阶段

胡志明市和岘港市人民委员会

  • 建立并投入运营国际金融公司中心,包括为国际金融公司机构和当局分配充足的财力和人力资源。
  • 完成选定的关键基础设施项目,确保无缝互联互通。
  • 为现代金融生态系统奠定基础,包括根据第222/2025/QH15号决议推出新的交易所和交易平台、推广金融科技服务以及初步形成符合国际标准的咨询和支持服务

2026年起:扩张阶段

国际金融公司管理层与部委和部级机构协调

  • 提出并制定独特且具有竞争力的政策机制吸引资本、先进技术、现代管理实践、高技能人力资源以及主要国际金融机构和投资者。
  • 进一步完善国际金融中心统一、透明和连贯的法律框架,以及适当的检查、监督和风险管理机制,以维护国家金融和货币安全。
  • 制定详细的路线图和运营计划,并发布规范国际金融公司活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条例。
  • 发展综合技术基础设施和基本服务,包括交通、电信、物流、信息技术系统以及国际金融中心高效运营和扩张所需的其他配套设施。

企业考虑因素

越南国际金融公司的框架标志着该国在区域和全球金融市场中的定位发生结构性转变。越南国际金融公司不仅仅是一个新的金融机构,还是一个政策实验室,具有不同的作用,致力于胡志明市和岘港的每个中心。

将其进入策略与每个中心的具体方向和监管演变因素相结合的企业将能够最好地抓住新兴机遇,同时管理合规性和运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