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兼职教授邵长茂在《数字法治》撰文指出,人工智能正在一点一点地当然也是迅速地颠覆着人类既有的社会结构、组织形式和生活状态。在这个过程中,一定会有大量的、意想不到的风险出现。对于这些风险,有两种应对方式:一种是搭建法治轨道,另一种是划出法治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