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将在政府平台上整合所有电子劳动记录,这标志着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劳动行政数字化和建立一致的劳动力管理的更广泛举措中迈出关键一步。


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越南政府规定所有电子劳动合同(以下简称“电子合同”)必须以数字方式创建、签署并存储在由内政部开发和管理的集中平台上

该条款包含在新的政府命令(第 337/2025/ND-CP 号法令)中,该法令详细介绍了越南电子合同的推出。 337号令的发布,标志着政府将劳动行政管理流程数字化的重要举措,推动国家劳动力管理现代化。

了解337号令下的电子合同管理系统

337号令规定,电子合同是指以劳动合同形式订立、签署、并根据劳动法和电子交易法以数字方式存储。这些合同与传统纸质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所有电子合同数据都将在MoHA国家电子劳动合同平台(NELCP)上集中管理,该平台是根据2024年10月23日第137/2024/ND-CP号法令建立的。该平台还将为全国范围内的机构、组织、企业、合作社、家庭和个人提供共享服务。

NELCP将分配一个唯一的每个电子合同(包括从纸质雇佣合同转换而来的合同)的数字序列,称为电子合同标识符(以下简称“ID”)。

支持电子交易以创建和执行电子劳动合同的电子合同系统已连接到 NELCP。这些系统允许员工和雇主创建、数字签名、存储、检索和管理电子劳动合同,以及报告劳动情况。

施行日期及实施时间表

337号令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不迟于2026年7月1日,全国电子劳动合同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自即日起,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必须遵守本令的规定。

电子合同订立和履行的一般原则

根据第337号令,电子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符合该令规定的劳动、电子交易、网络信息安全、数据管理、个人数据保护、归档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电子合同必须符合根据双方同意,通过适当的电子方式以数字形式交付给雇员和雇主。

虽然不是强制性的,但使用电子在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协议程序中,鼓励电子劳动合同替代纸质合同。

电子合同的参与者

电子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参与者包括:

  • 依照劳动法第十八条有权订立劳动合同的职工和用人单位;
  • 符合条件的电子合同服务提供者。

订立电子合同的条件和方式

为了保证法律效力和操作诚信,337号令对电子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涉及的电子合同系统、合同当事人、服务提供者等提出了详细的技术和资格要求,概述如下。

类别

R装备

描述

通过电子合同系统签订合同

数字签名

使用符合电子交易法的数字签名软件和验证工具。

信息安全

实施安全措施保护客户信息和电子劳动合同数据;包括确保合同身份验证的连续性和事件恢复的技术解决方案。

数据存储和完整性

确保电子文档的完整性,并可检索系统上签订的电子劳动合同。

身份验证

根据电子身份识别和认证法提供准确识别缔约方和身份认证的功能。

同意确认

采用技术措施确认已确定的组织和个人同意合同内容。

合约认证

根据电子交易法对电子劳动合同进行认证

合同格式转换

实现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的转换,符合电子交易法。

电子交易账户

提供符合电子交易法第四十六条条件的电子交易账户。

劳动报告支持

报告和统计

包括电子劳动合同交易管理的聚合、统计以及定期或临时报告功能。

平台连接

按照民政部规定,通过标准化API连接国家电子劳动合同平台。

网络安全合规性

满足适用网络安全法律规定的信息安全技术要求。

雇主和雇员

个人标识on

个人须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如公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身份证明、二级电子身份识别账户、有效护照等。

外籍人士还须持有有效签证或免办签证证明文件。

组织文件

企业、机关、组织、合作社、家庭企业的雇主必须持有设立或登记文件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数字签名和时间戳

必须拥有数字签名并根据电子交易法使用时间戳服务。

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

系统合规性

运营满足所有规定技术和功能条件的电子合同系统。

身份识别和生物识别

部署解决方案,根据法定身份证明文件收集、验证和交叉核对法定代表人的组织和个人身份信息和生物识别数据,确保准确的身份识别和认证。

许可

持有允许提供信托服务的有效许可证f 电子交易法规定的数据消息身份验证服务。

具有指定 ID 的电子合同

第 337 号法令明确规定,电子合同必须创建、数字签名并包含时间戳。所有缔约方的数字签名均应按照规定由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在电子合同系统上使用数据消息认证进行验证。

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必须在最终一方签署合同后 24 小时内将电子劳动合同传输至 NELCP 进行 ID 分配,按照 MoHA 的规定。

电子合同自最终一方签署数字签名和时间戳以及时间戳时生效。数据电文由电子合同服务商进行认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纸质合同与电子合同的转换

纸质合同的转换转换为电子劳动合同的,应当符合电子交易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符合第337号令规定的要求。

相应地,转换后的电子劳动合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纸质合同的内容必须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完整保存并保持完整。
  • 必须有足够的信息来识别信息系统和系统所有者的身份。负责制作、传输、接收和存储原始数据电文,以供查阅和验证。
  • 必须明确注明合同已被转换,并附有负责转换的机构、组织或个人的身份信息。
  • 数据电文构成电子证书的,转换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并有转换人签名和盖章(如有)。机构或组织;所使用的信息系统必须支持数据电文到纸质文件的转换。
  • 原纸质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按照电子身份识别和认证的规定进行身份验证。
  • 转换后的电子劳动合同必须由授权的雇主代表进行数字签名,并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电子劳动合同签订后必须分配一个唯一的ID。
  • 转换后的劳动合同具有相同的特征。如果完全满足电子交易法规定的条件,则与原件具有法律效力。

企业外卖

自2026年7月1日起,越南雇主必须确保通过与NELCP连接的系统执行和管理电子劳动合同。

企业应利用过渡期准备合规的电子合同系统,保护员工和代表的数字身份和签名,并审查数据治理和网络安全实践。随着劳动行政管理全面数字化,尽早做好准备对于避免合规风险至关重要。